
寒冬时节,在室外,人们都穿着厚厚的冬装御寒,甚至还不时地跺跺脚、搓搓手用以取暖,而冬泳爱好者却脱光了衣服,只穿泳装,跳入冰水中游泳。冬泳是一项属于勇敢者的运动,不仅能磨练意志,还对身体健康有益,但如果盲目进行冬泳,冰冷的水域则暗藏着重重危险。另外,充满激情与挑战的冬泳背后,其实也有诸多法律问题值得关注。
群众冬泳热情高涨
近日,《法治日报》记者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公园的露天泳池看到,几位冬泳爱好者在池中冬泳。在岸边,冬泳爱好者陈先生正围着泳池健步快走,为下水做热身准备。他对记者说:“只要没事每天都来,主要就是提高免疫力,我这十几年没感冒过。”
有着同样爱好的赵女士也在这里坚持冬泳十几年了,之前她身体虚胖,经过长期坚持冬泳锻炼,如今保持良好的身材,而且没有“三高”的烦恼。“以前经常感觉头晕,睡眠质量差,现在随着参加冬泳锻炼,这些问题都不存在了,感觉很好。”赵女士说。
据中山公园泳池管护马师傅介绍,平日一天至少有五六十人来冬泳,年纪大的有满头白发的耄耋老者,年纪小的只有十几岁。在这些冬泳爱好者的带动下,马师傅也加入了冬泳行列。
陈先生表示,游泳经常活动到肩关节、颈椎关节和背部肌群,自己的颈椎病也有了好转,“我的工作需要长期伏案,游泳仰头吸气与低头伏案正是两个相反的动作,这可促进劳损肌肉与韧带的修复。”
在一些冬泳爱好者的眼里,冬泳的好处很多,绝不仅仅只有“治病”一种。另一位冬泳爱好者姜先生透露,寒冷的冬季进入冰冷刺骨的水里面,需要很大的勇气,长时间坚持下去,可以磨炼自己的意志力以及毅力。他也很感谢冬泳,让他从一个喜欢赖床的“肥宅”脱胎换骨,成了一位作息良好的青年。